第七十六签 萧何注律 辛己 中平

三千法律八千文  此事如何说与君

善恶两途君自作  一生祸福此中分

【典故】

汉。萧何。沛郡。豊人。微时。尝为刀笔史。后佐汉高帝定天下。为宰相。以功封酇侯。汉既一统。以三章之约。非可长治天下。乃命萧何注律。使民知所守法焉。

【圣意】

问公讼。且审理。求财禄。当揣己。

病蚤禳。宜求嗣。婚更审。方吉利。

【东坡解】

吉凶多变。非止一端。言不尽意。当以心观。

福因积善。祸胎稔恶。知所趋避。宜自先觉。

【碧仙注】

讼庭有险莫求寻。只恐忧疑乱了心。

凡事要知前定数。但将善恶自浮沉。

【解曰】

此签谋事。阴人议论不尽。当以心观。积善福来。积恶祸胎。修善避恶。宜自先觉。婚宜审择。财未遂。病不防。讼主凶。宜作福。方吉。

【释义】

言吉凶通塞。当遂所占之事。以理推之。如作善降祥。作不善降殃。所谓此中分也。求功名者。初未遂。后显擢。凡事营谋。有二条路。占者宜审决于善趋恶避。切莫贪取躁进。大抵先忧后喜也。

【解说】

法律条文千千条,要怎样向您解说呢?其实为善为恶,只要问你自己的良心就知道了,而人一生的祸福,也是由于自己善恶作为而分的。

  古云:「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」又说:「出乎尔,反乎尔。」又说:「祸福无门,惟人自知。」种豆得豆,种瓜得瓜,你的作为是善,必得福报,你的作为是恶,必得祸果。所以此签之心意,正如东坡所解说:「吉凶多变,非止一端,言不尽意,当以心观,福因积善,祸胎稔恶,知所趋避,宜自先觉。」

  此签占问求事营谋,但看心地良善否,若奸诈之辈,占得此签,即祸报之警告。占得此签之当事人,凡事趋善避恶,切莫贪取操(躁)进,大抵先忧后喜也。

【释字词】

贽敬─双方初次见面时,所送的见面礼。

稔─一年叫「一稔」。喻积久、熟悉。

趋─依附、向一定的目的做去。

揣─喻推究、探求之意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